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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也太夸张了,这有什么好感激的。”徽音不觉得有什么。福桂却笑道:“她都嫁出去了,您还让人替她看病,这般大张旗鼓的替她撑腰,说一句不该说的话,娘家人也不过如此了。”说到最后,福桂似乎不愿意说冬顺家的事情,只道:“冬顺后悔了,一直说还想回来伺候主子。”
“让她坚强些吧,我这里不是避风港,既然嫁过去了,就好好经营自己的日子。对了,不是被疯犬咬伤的吧?”人总会美化未曾走过的路,冬顺之前还抱怨觉得在王府当差事情多累心,即便她留在王府也不一定会开心,还不如好好把现在正在走的路走好。
福桂摇头:“不是,就是普通的狗。冬顺爱吃火腿您知晓的,她又有了身子,用火腿熬的大酱骨,太香了,可不就把狗引来了吗?但我想这肯定不是偶然的事情。”
“吃一堑长一智,她身体好生将养着,日后好好过日子,自己也学聪明点。”徽音这次帮她敲打她婆家人,帮她撑腰,但不可能次次撑腰,即便将来她自己的女儿出嫁了,她都不可能这般事无巨细,更何况是冬顺?
福桂道:“是啊,奴婢也是这么劝她的。”
冬顺的事情李澄也知晓,他对徽音道:“当时我就说让你配家里的人算了,你还顺着她的心意,如今还要回来伺候,那怎么成?”
“她在府里伺候也是要配人,也未必就开心,人生在世,哪里有什么桃花源。”徽音道。
这一瞬间,倒是让李澄想起妻子也是远嫁过来的,恐怕当年也是这么辛苦。
福桂平日要当差去探望不了冬顺,倒是乐云去了一回,她专门带了补品过来,见到冬顺躺在床上就道:“我听我家那口子说了,那狗不是疯狗,你这次小产了,但没有伤到根本,好好将养比什么都强。”
即便有乐云安慰,冬顺却并不开心,丈夫是读书人,但却爱面子,故作清高,人不坏,可那种明明攀附王府,又嫌弃她是奴婢的微妙感,即便言语上不说她也能够感受到。
她对乐云说她想回去,之前她被鬼吓了之后,总觉得王府事儿多,她做奴做婢的即便被吓到了,都不能随意哭泣,就从那天开始她就想自由了。王妃也很快同意,甚至没有任何一点儿为难,还赐下一幅嫁妆,嫁的是读书人,可真正嫁了,她觉得比王府差远了。
这家是大户人家的旁支,每日只吃两顿饭,一旬才能吃一颗鸡蛋,一个月才能吃一回肉,更别提她那嫂子,还是秀才的女儿。一身衣裳有三四个补丁,说话办事抠抠搜搜的,她这才知晓为何福桂、秋丰都不肯出来。
这些心酸她和乐云说,乐云也只能劝她好好过日子了,王妃送了她十二抬嫁妆,一百两压箱底,还有昔年这么昔年她自己攒的私房,她们姐妹之间的添妆也好几抬,就乐云给冬顺的陪嫁都有两匹缎子,两根金钗,两把金梳,一匣子补药,更别提福桂秋丰她们,这些银钱让冬顺肯定会过的好的,她现在却一心想回去伺候。
然而比起冬顺嫁出王府的后悔,云枝却一心想攀附上太子,她在李珩过来德音这里的时候,特地在鬓边簪了一朵花。
但嘴里还捧着盘儿:“良娣,奴婢方才让盘儿过来伺候,偏她送个茶都不会,打翻了茶盏,还好奴婢提前看到。”
德音见太子已经进了内室了,不免示意她噤声:“你把茶端过去吧。”
在德音的想法中,她从来没想过把云枝送给李珩做妾,一来云枝是她的心腹,平日极为得力,其二是云枝相貌一般,根本不适合做妾。
但她没想到李珩和她行事之后,出来还与云枝纠缠,云枝见李珩对自己感兴趣,心中越发高兴。她平日常常听房,多是为了看何时送水,但也